營所稅逾期未繳 不適用擴大書審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潮州林小姐詢問: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有應納稅額,但無法於申報期限截止前繳納,可否適用擴大書面審核?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選擇適用擴大書面審核結算申報之案件,除營業收入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3,000萬元以下,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正確行業代號調整為擴大書審純益率以上外,尚須在結算申報截止日前繳清稅款者,如期申報方可適用。另外該所提醒選擇擴大書審報稅的獨資、合夥組織,自98年度起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結算稅額,惟仍應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為避免喪失適用書面審核報稅的權利,該所呼籲營利事業每年一定要按時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並繳清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