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總體檢/保障退稅權利 新課題

5月報稅期間,有則稍縱即逝的新聞小插曲:財政部把稅額試算,當做今年報稅實務改革的重頭戲,而台中有一名婦人,發現自己的稅額試算表寫著「可以退稅新台幣87元」,於是打電話到國稅局,詢問怎麼要如何退稅,得到的答覆是,退稅額在200元以內免退,但婦人認為87元也是辛苦錢,堅持要國稅局還錢。

前一陣子民生物資價格飛漲,多數民眾對荷包看得更緊,過去不在乎的小錢,現在也是飽餐一頓的資金來源。這時候,婦人的堅持,多數百姓都能以同理心體諒甚至支持,尤其民眾堅持繳應該繳的、退應該退的,這結果還是國稅局主動幫忙設算出來的,也不能說沒道理。

國稅局後來解釋說,財政部為了減化稽徵業務,減少人力成本,才由行政院核定綜合所得稅試算後,不管是補繳或退稅,200元以內都免處理;台中稅務機構也回應說,如果民眾認為有需要的,主動提出來,可以就申請內容以個案來處理,也會向上反應民眾的疑慮,決定不管金額多少,只要有通知退稅,就統統給錢。

再看看下一個例子:高雄有位國小老師,因明年起軍教免稅優惠取消,於是主動請稅務人員幫忙試算,結果發現,他的股票股利、股息「可扣抵繳稅額」,合計起來可領近10萬退稅款。

換句話說,軍教人員成為納稅的新對象,稅務機關一直廣泛宣導,卻從沒從認真想過軍教人員的退稅問題。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表示,納稅的觀念應該由過去的「義務轉化為權利」,國稅局稽徵查核不能只找稅收,面對退稅的問題,應該是民眾有退稅需求時,才需要舉證申報,而非一直舉證所得避免補稅。這也是財政部要面對的另一課題。


【2012/06/13 經濟日報】